會議室的布置與環境要求
2017.12.05
1.會議室的布置要求
(1)圓桌會議形式代表們圍著一張桌子或一組桌子就座,全體代表都能參加會議。
(2)講臺講演形式演講者在房間前面的一個講臺或桌子前講話,那里通常還有一張為主席而設的桌子或操縱臺,代表或聽眾面向講臺就座。發言者與在座的主席、委員及代表能連續地參加討論,聽眾能在一定限度內提問和討論。
除了上述兩種形式的會議座位排列之外,還有許多座位形式,應保證每個參會者有適當的空間。
會議室桌椅宜采用與墻面顏色協調的顏色,以淺色為主,簡潔明亮。翻轉座椅宜帶有阻尼裝置。
會議室的面積宜根據每人平均2.22計算,其體形宜為長方體(例如高寬長為11.26141),長寬高尺寸比例宜避免整數倍,否則容易產生駐波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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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會議室的環境要求
(1)溫度宜為18~26℃相對濕度宜為30%~80%;
(2)室內新鮮空氣換氣量每人每時不應小于300m3/h;
(3)對于有攝像要求的會議室裝修的色彩應避免對人物攝像產生光吸收及光反射等不良效應;
(4)會議室照明應分為日常照明和會議照明。會議室的照度宜為3001X主席臺照度宜為500LX舞臺照度宜為800LX燈光亮度宜能控制調節。
3.控制室、設備間的環境應符合下列要求
控制室宜設置在便于觀察舞臺(主席臺)及觀眾席的位置。會議室應選址在遠離環境噪聲干撫、便于使用的位置,不應與產生噪聲源的房間相鄰。如無法避免時,應采取必要的隔聲和隔振措施,保證本底噪聲指標。
(1)溫度宜為18~26℃相對濕度30%~80%。
(2)機房消防設施不宜采用水劑噴淋裝置。
(3)控制室宜設置雙層單向透明玻璃觀察窗。觀察窗高宜為600mm寬宜大于等于1200mm窗底距地面宜為900mm。
(4)具有演出功能的會議場所,應面向舞臺及觀眾席開設觀察窗,窗的位置及尺寸應確保調音人員正常工作時對舞臺的大部分區域和部分觀眾席有良好的視野。觀察窗可開啟,操作人員在正常工作時應能夠獲得現場的聲音。
(5)控制室和機房的面積、地板敷設、噪聲、電磁F擾、振動、接地及檢修需要應符合現國家標準電子信息系統機房設計規范GB 50174中的有關規定。
(6)控制室內正常工作時,若有發出干擾噪聲的設備,宜設置設備間;設備間不應對控制室造成噪聲干擾。